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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12月)

发布时间:2022-12-05 阅读次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 号)要求,现转发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为做好新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目录自2023年起实施。

二、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需按照新版目录开展对应调整的,具体调整办法另行通知。

三、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结果,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按新版目录进行。在校生及2022年启动招生、2023年9月入学学生的培养仍按原学科专业执行。


附件: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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