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xwb.gov.hnedu.cn/c/2019-10-18/986207.shtml
关于举办湖南省第四届高校
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升研究生运用法律思维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南省第四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现将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
本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湖南工业大学承办。赛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二、赛事安排
1.比赛分为法律意见书竞赛、言词辩论竞赛。法律意见书竞赛针对初赛案例撰写相应法律意见书,在言词辩论竞赛初赛阶段完成,采用评委评分制。言词辩论竞赛分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阶段进行,采用单场淘汰制。
2.比赛时间和地点:初赛及复赛为11月16-17日,半决赛及决赛为11月23日。赛场设在湖南工业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报名结束后确定赛程安排,各参赛队伍的比赛对阵场次将通过统一抽签决定。
4.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各设一个法律案例,初赛和复赛案例在赛前3天发放,半决赛及决赛案例在复赛结束后发放。
5.比赛评委从我省高校和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的教授、专家中产生,由组委会统一遴选确定,并在赛前对评委进行比赛规则培训。
三、比赛细则
1.考虑到比赛采取淘汰赛制,原则上培养法律(含法学一级学科)研究生的高校参赛队伍限定为1支,研究生培养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两支队伍参加,每支队伍由4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不超过2名指导老师组成。
2.法律意见书竞赛环节和言词辩论竞赛环节,参赛队伍双方原告、被告的身份或公诉人、辩护人的身份将在案例发放时通过抽签决定。
3.法律意见书竞赛环节,参赛队伍根据初赛时担任的身份撰写法律意见书,并于初赛报到时提交组委会。评委将根据法律意见书竞赛评审规则进行评分。各参赛队伍撰写的法律意见书,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
(1)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
(2)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主张的法律根据。
(3)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
4.言词辩论竞赛环节,由各参赛队选派3名队员上场参加,比赛双方应基于案例事实进行法律辩论,不得使用法律意见书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等),一切陈述及答辩仅限于口头说明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原告陈述或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8分钟);被告陈述或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8分钟)。
(2)原告或公诉人辩论,应综合自己的陈述及被告方陈述的观点和理由有针对性的进行反驳(10分钟);被告或辩护人辩论,应针对原告陈述或公诉人意见所提供的观点和理由进行反驳(10分钟)。
在辩论阶段,参赛队伍的3名队员均可参与辩论。辩论顺序是先原告或公诉人发言,后被告或辩护人发言,接下来双方进行辩论,总用时均为10分钟。
(3)原告或公诉人总结陈词(5分钟);被告或辩护人总结陈词(5分钟)。
(4)评委提问:向竞赛双方各提一个问题,各方回答的时间均不得超过5分钟。
四、奖项设置
1.法律意见书竞赛:设优秀书状奖10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根据法律意见书得分高低排名决定。
2.言词辩论竞赛:设现场言词辩论竞赛团队奖8项,其中一等奖2项(分冠亚军)、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另设优秀辩手16名,最佳辩手1名。
3.对获奖团队颁发奖金、奖品及获奖证书(写明参赛学校、指导老师及队员姓名),对获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名事项
各单位请于10月21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提交组委会办公室。纸质版需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发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598928426@qq.com。
联系人:罗致,联系电话:18673353111
姚曙明,联系电话:13762269953
地 址:湖南工业大学法院学205。
附件:湖南省第四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报名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
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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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队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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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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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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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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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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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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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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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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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员 列 表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就读专业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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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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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每队4名在校研究生,领队由1名指导老师兼任。 2.请于10月11日前将报名表提交组委会办公室或拍照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9892842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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